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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质观

来源:作者: 2017-07-11 17:28:00

  儒家关于“文”与“质”的关系的论述。在儒家美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探源 孔子最先明确提出“文”与“质”的关系问题,并要求两者应当恰当地统一起来。《论语·雍也》说:“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的话本是针对“君子”的修养而发的,但已和美的问题相关,后来又广泛地被应用于说明文艺作品的创造。孔子所说的“质”指的是“君子”内在具有的伦理道德品质。《论语·卫灵公》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此外,“质”还有“君子”对伦理道德的履行应当诚实、正直、谦恭的意思。《论语·颜渊》说:“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孔子所说的“文”,从这个字的历史起源来看,本与鸟兽皮毛的花纹色彩、古代的纹身、编织刺绣有关,明显含有美的意思。在儒家思想中,“文”这个词经常用以指典章文物、礼乐制度,道德教化,虽不等于“美”,但也明显包含了美。如孔子赞美西周“郁郁乎文哉”(《论语·八佾》),歌颂尧“焕乎!其有文章”(《论语·泰伯》)。这里所用的“文”一词均有美的意思。再从《论语》记载棘子成对孔子“文质彬彬”的说法提出否定的看法,子贡加以反驳来看,更可见孔子所说与“质”相对的“文”,实指一种美的形式。《论语·颜渊》说:“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子贡认为,如果只要“质”不要“文”,否认“文”与“质”的差异、区分,那就如去掉虎豹与犬羊的毛之后,声称两者的皮没有差别。实际上虎豹的毛色花纹远远美于犬羊的毛色花纹,两者不能视同一律。子贡以此喻“文”的重要性,可见“文”与美相关。《周易》革卦传文说:“大人虎变,其文炳也”,“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可证虎豹之毛色花纹很美,不同于犬羊。讲到“文”与“质”的关系,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这里的“野”与“史”均为名词。“野”指“野人”,“史”指“策祝”。《仪礼·聘礼》说:“辞无常,孙而说。辞多则史,少则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注:“史谓策祝”(《仪礼注疏》卷二十四)。“策祝”掌各种祝辞,“以事鬼神祗,祈福祥,求永贞”(《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因此多种形容描绘、铺张夸饰之辞,不只求“达”而已,所以说“辞多则史”。孔子说“质胜文则野”,即是说“质”胜过“文”就如“野人”,鄙野无文,不能称为“君子”;“文胜质则史”,即是说“文”胜过“质”就如“策祝”,多铺张夸饰之辞,也不能称为“君子”。“君子”既不同于“野人”,也不同于“策祝”,而以“文质彬彬”为其特征,即“文”“质”相称,无过与不及。朱熹注:“彬彬犹班班,物相杂而适均之貌”(《四书集注》)。“相杂而适均”即无过与不及,实际是孔子“中庸”思想在“文”“质”关系上的体现。

  历代对文质观的论述 孔子提出文质观之后,道家、墨家、法家均持反对的看法,儒家一派或接受儒家思想的人,均表赞同。如屈原,受到儒道两家思想的影响,在文质问题上赞成孔子的说法。他在《怀沙》中说:“文质内疏兮,众不知余之异采。”在《橘颂》中又说:“青黄杂糅,文章烂兮。精色内白,类任道兮。”在儒家中,孟子、荀子、《易传》《乐记》的思想均与孔子的文质观相一致,但很少正面论及这一问题。至汉初,《淮南子》、刘向都正面论及了这一问题,但前者很受道家影响,后者则站在儒家立场上,重申孔子的观点,反对子桑伯子否定孔子的说法,主张“去其文”的观点,提出“文质修者,谓之君子,有质而无文谓之易野。子桑伯子易野,欲同人道于牛马”(《说苑·修文》)。这一观点把要不要“文”提到人与牛马的区别的高度,是深刻的。但刘向又受到汉初道家思想影响,以致把原于道家而为韩非所说的“质有余者不受饰”说成是孔子的思想(《说苑·反质》)。西汉董仲舒提出“质文两备”的看法,但他是从礼的观点提出的,并且认为在“质文”不能“两备”时,“宁有质而无文”,表现了对“文”的轻视(见《春秋繁露·玉杯》)。扬雄对汉代辞赋的华丽提出批评,但他并不否定符合儒家正道的美。扬雄是第一个站在儒家立场上,明确地从文艺的角度讨论文质问题。虽然他所说的“文”也有比一般所说的文艺更广泛的意义,但已明显涉及文艺与美的问题,并高度重视孔子关于“文”与“质”统一的思想。他说:“圣人,文质者也。车服以彰之,藻色以明之,声音以扬之,诗书以光之。笾豆不陈,玉帛不分,琴瑟不铿,钟鼓不扰,则吾无以见圣人矣。”(《法言·先知》)他又以“质”为阴,以“文”为阳,摹仿《周易》所言阴阳变化的思想来论“文”与“质”的关系的发展,认为开始是“质”胜于“文”,随后是“文”胜于“质”,最后是“文”与“质”得到统一(《太玄经·文》)。他的这种说法有牵强神秘的地方,但从变化发展中观察文质统一问题,有合理深刻之处。他所说“阴敛其质,阳教其文,文质班班,万物粲然”(同上),也有与《周易》思想不合且牵强之处,但却很明确地肯定了万物都有内在的“质”与外在的“文”两个方面,两者统一而形成万物的光辉的美。这种说法已是从宇宙论来讲文质问题,不限于孔子所说“君子”的修养问题。梁代刘勰的《文心雕龙》直接讨论文质问题的地方不多,但《情采》中很明确地指出:“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夫水性虚而猗沦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鞹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这较之扬雄更进一步把“文”与美和文艺创造的问题联系起来,并且明确指出“文附质”与“质待文”这样两个不能分离的方面。而且,从上引《情采》及《文心雕龙》全书看,刘勰虽然一点也不忽视“质”的问题,但他更重视,讨论得更多的却是“文”的问题。唐初,史家魏徵等论文,批判了齐梁浮艳的文风,但却没有如前代的隋文帝、李谔那样因此而走向重“质”轻“文”,仍然坚持了孔子的文质统一的观点。这在历史上是难得的。中唐古文运动兴起后,有关古文的理论也涉及了文质问题。在原则上,唐代古文理论明确坚持孔子“文质彬彬”的观点,但较多的说法明显是重“质”轻“文”的,而且许多人所说的“文”指的是说理记事之文,不同于文学性的文。但这种理论据《周易》而提出“尚简”的思想,虽是从它所说的“文”的实用性及反对奢华之风而提出,但也有值得注意的美学意义。因为“简”是中国文艺、美学很为重视的一种美,并且不限于文学,音乐、绘画也如此。唐代古文运动之后,“文”与“道”的关系成为很重要的问题,“文”与“质”的关系只占从属地位。但历代也有论及这一问题的,如清代的王夫之说:“文因质立,质资文宣。”(《古诗评选》卷五)不过,总体而论。缺乏比前代更为深入的新见解。

  文质观的美学意义 孔子从“君子”的修养而提出的文质观,肯定了人既要有内在的,真实而高尚的道德品质,同时这种品质又应当表现在一种有教养的美的形式之中。这是一个合理、深刻的思想,因为它肯定了审美的教养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且要求人的生活的诸方面都应有一种美的形式。相反,墨子以“质”来否定“文”,法家和汉初道家认为只要“质”有美即根本不须文饰,这虽然有反对虚饰的合理意义,但同时也取消了自觉地努力进行审美修养和建立美的形式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当文质观从“君子”的修养问题推及于说明文艺的创造之后,它又为文艺理论、美学提供了两个基本的重要的范畴。“质”相当于文艺作品的内容,“文”相当于美的形式,两者应当协调统一。这使中国美学主张兼顾文艺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认为只注意其中任何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是不对的。不过,从孔子开始,他虽然正确地提出了文质统一的思想,但“质”又被认为是第一位的、更重要的。这有其合理的地方,但孔子尚未能完全解决“文”亦即美的相对独立性问题。这个方面被后世某些儒者加以片面的发展,产生重“质”轻“文”的思想,产生了不良的作用。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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